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要审核审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操作规程;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消防岗位责任制;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5、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6、用火管理制度;
7、用电管理制度;
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9、仓库管理制度。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保安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实行24小时值班。 五、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察、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六、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七、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需持证上岗。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九、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十、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一、对煤气、乙炔、氧气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 十二、保安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定期进行整改。 法律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布)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要审核审批
需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规范程度关系着大众的生命安全,需经过严格审批。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
3、电梯维保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电梯维保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电梯投入运营前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
2、搞好轿厢、厅门口清洁卫生,清理地坎槽内杂物,以免影响门的正常开闭;
3、严禁电梯超载运行,司乘人员应严格掌握所乘人数及所搭载的货物重量;
4、载货电梯应注意所载货物在轿厢内均匀分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4、小型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酒店范围内需临时使用明火。
2、酒店的仓库、配电间、重要机房、服装室为禁烟区。
3、酒店内严禁焚烧废纸和其它可燃物。
4、严禁在酒店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十四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五十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 第六十九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 餐厅消防验收标准 餐厅的消防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原建筑的耐火等级符合开餐厅的要求;
2、餐厅消防设施和装修符合消防相关规定;
3、厨房设备和防火设施符合消防要求;
4、消防安全管理满足要求。达到以上要求的可以申请“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获得“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申请检查及检查过程都不收费。
5、最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 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7、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8、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
9、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12、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5、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
1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7、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煤炭工业部关于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指令》 第一条 各煤矿井口要迅速建立入井人员的检身制度,配备专人,严格检身。每个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在所有井口规定的安全范围内和在井下吸烟。 第二条 所有入升人员的井口,要悬挂包括乘罐、乘车定员在内的井口安全管理制度的牌子。入井人员要听从把钩工的统一指挥;严禁超员乘罐、乘车;严禁抢罐、挤罐和蹬车、跳车、扒车。 第三条 严格执行部颁发的防止运输事故的有关命令、规定和措施,切实加强运输管理。严禁行人走绞车道。兼作行人的主要绞车道,必须设专人把口,并设立用于联系的声光信号,确保行人不行车和行车不行人。 第四条 严格执行部颁发的防止瓦斯事故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必须按规定措施排放瓦斯,按规定停送电。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制定防突的措施。要配齐瓦斯检查员,严格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检查瓦斯,严禁空班和脱岗漏检。严禁随意停开局扇,严禁在停风区或瓦斯超限地点作业。严禁随意破坏通风设施和打开栅栏进入盲巷,所有盲巷都必须及时封闭。 衍生问题: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有哪些?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培训考核试卷,考试内容全部掌握。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一律穿工作服,严禁穿短裤、短袖、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吊篮上严禁坐卧、说笑、打闹。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挂钩,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3、高处作业不得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杂物等,施工区域内要有专人看护。
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抽烟、大小便,不得酒后上班操作,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5、特殊工种如焊工等一定要持证上岗,操作前要配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护眼镜等,焊工作业时要设置接火斗,三组以上焊工同时作业时要设专职看火人一名,并佩带消防器材。
6、现场任何施工人员均不得私自接改用电线路,使用总包或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一定要经过有关人员的批准。
7、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及可靠的安全接地装置方可使用。
8、电、气焊工在作业时,必须查验操作区周围是否有易燃易暴物品,如有隐患应提前处理或上报,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