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延期网上办理显示未找到信息,山西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网上申请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延期网上办理显示未找到信息



1、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延期网上办理显示未找到信息

1、条件要求 申请人应在食品(小餐饮)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2、办理流程 1 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食品行政审批系统(申报端)”(http://**:8088)申报许可延续申请(详见“食品经营许可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2 准备纸质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打印)。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原件。 3.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证明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6.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1)如经营条件发生改变的,申请人提交经营条件变化情况说明及相关证件材料。 3 许可延续受理 完成网上申报并准备好纸质资料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带纸质申请资料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政务中心2楼办理许可延续受理。 4 做出许可延续决定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准予许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许可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 制作、发放许可证 申请人收到取证通知后,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政务中心2楼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山西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网上申请流程



3、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网上办理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续期网上办理流程为: (1)申请办理:在相关官网申请并且提交材料; (2)受理: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办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查、审批; (4)办结:申请企业根据通知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于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之后,怎么办理续期问题,首先根据规定,企业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5年有效期满的前30个工作日内,向原来的发证部门提出食品经营许可证续期申请,如果企业没有及时申请办理续期的,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则过期失效,如果过期之后,企业仍然经营相应活动的,会收到相关部门的惩罚。对于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续办流程,有两种方式,可以在网上进行申请办理,也可以现场窗口办理,整理流程为申请领表、提交续期申请书、材料、受理,5个工作日进行现场勘查、审核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发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3十2条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1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4、兰州食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流程

。1共3步。 第1步,到原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递交许可证书延期申请办理。 第2步,等候工作人员对资料开展审核。 第3步,审核准确无误后,准许延期,领到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网上申请流程?

第1先准备好延期需要的资料1.食品卫生许可证延续的申请书2份2.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4.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复印件第2网上申请流程1.搜索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2.点击进入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选择政服务,然后点便民服务3.然后点击食品经营许可证4.按照提示注册或登录账号就行5.登录进去后,填写申请表6.按照要求上传材料7.上传好之后,重新检查下,没问题点击提交。监督员受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现场审核,合格了会在十个工作日发放食品许可证。



6、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网上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网上申请按以下流程更换 1.搜索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因为地区不同,下面以南京为例)。 2.点击进入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选择(政务服务),然后点击便民服务。 3.然后点击食品经营许可证。 4.然后按照提示注册或者登录账号就行。

5、登录进去后,填写申请表就行。

6、然后按照要求上传材料。

7、最后上传好材料,先点浏览,看看材料有没有差露,没问题的话点击提交就可以了。

1、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 (1)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餐饮服务经营者类)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经营场所平面图、3张5寸照片(门头、收银台、厨房);

4、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食堂类)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食堂3张5寸照片(厨房、餐厅);

3、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出具本食堂《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食品安全中毒应急预案》;

5、潲水收购协议;

6、出具法人任职文件1份复印件1份;

7、本单位统1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1份。

2、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延期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或原发证的工商管理、门所在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递交有关材料。

2、受理 各区县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3、审核 受理后,各区县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4、审批 各区县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5、换证 作出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向申请人重新发放《食品流通服务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3十2条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1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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