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网上申请流程,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延期办理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网上申请流程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网上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点击“许可申报”,然后点击“第一步”中“食品”,再点击“第二步”中“食品经营许可证”,再点击“第三步”中“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料,上传表中提示的各项制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对当前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先点击“暂存”再点击“提交”,申请信息将上报至受理机关。提交后再打印纸质申请表,表上左上角自动生成条形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延期办理流程

2、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延期办理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延期办理流程详情如下:

1、申请申报人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

3、审查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4、决定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制证发证,准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即时生成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盖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生成电子证书的同时,即时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领取证件。不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发出电子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系统即时通知企业,并同步在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

6、终止,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尚未作出受理决定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申请终止申报,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其全部申请资料,并注明原因。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已受理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提出撤回行政许可申请,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并收回《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条 许可机关对收到的申请,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延期

3、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延期

《   食品   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   第三十二条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食品经营者建立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对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确认后归档。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办理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时,应当按照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的有关规定,审查《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对《食品流通许可证》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的,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注销、撤销、吊销食品流通许可,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注销、撤销、吊销许可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了,能否申请延期办理?

4、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了,能否申请延期办理?

如果已经过期,只能重新申办了,如果没有过期的话,叫做再注册。 应该为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项目名称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三、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四、受理范围 (一)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改变主要设备的。 五、申请资料 (一)河南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申请书(下载打印); (二)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四)保健食品产品注册批件(含附件)复印件;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质量管理人的学历或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 (七)保健食品产品目录、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 (八)产品最小销售包装的标签、说明书样稿; (九)申请生产的产品,需分别提供连续3个批次的自检报告复印件(产品应为获得GMP审查意见书后生产的,现场查看相关生产记录,并随机抽取一批样品送检); (十)各产品的企业标准复印件; (十一)各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 (十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一览表; (十三)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材料一览表; (十四)实验室设置及可检测项目一览表; (十五)属于受委托生产的,应提交委托生产合同、委托方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具的其他凭证; (十六)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七)其他相关资料。 六、资料要求 (一)申请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且各部分之间应有带标签的隔页纸分隔。隔页上写明项目内容,标签上标明项目编号,整套资料装订成册。 (二)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各项目标题小二号字,内容中文宋体小四号字,英文12号字,行间距25磅),左边距3cm,页脚居中标示页码。 (三)申请资料要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原件除外)和骑缝章。提交的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且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复印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人为受托加工企业,资料中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必须同时加盖委托方的公章)。在现场核查时验证原件。 (四)申报资料所附图片、图纸必须清晰易辨,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 (五)申请表中的保证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六)申报资料一式二份。 (七)本事项不得与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同时申请。 七、许可程序 (一)受理。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审批。自受理之日起,对申请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场抽取样品,送指定检验机构复检。审查合格的发放《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不合格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送达:由行政事项受理厅送达。 八、承诺时限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样品复检时间),发证时限10个工作日。 九、实施机关 实施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许可证件有效期及延续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每年复核一次。《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网上申请流程?

5、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网上申请流程?

第一先准备好延期需要的资料

1、食品卫生许可证延续的申请书2份

2、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复印件 第二网上申请流程

1、搜索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

2、点击进入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选择政服务,然后点便民服务

3、然后点击食品经营许可证

4、按照提示注册或登录账号就行

5、登录进去后,填写申请表

6、按照要求上传材料

7、上传好之后,重新检查下,没问题点击提交。 监督员受理,并于五个工作日内现场审核,合格了会在十个工作日发放食品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延期

6、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延期

《   食品   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   第三十二条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食品经营者建立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对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确认后归档。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办理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时,应当按照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的有关规定,审查《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对《食品流通许可证》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的,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注销、撤销、吊销食品流通许可,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注销、撤销、吊销许可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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