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是什么体系?生产许可证sc开头的是什么意思

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是什么体系?



1、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是什么体系?

生产许可证号sc开头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中的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食品生产许可证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机构依法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4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在《食品安全法》第3十5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2、生产许可证sc开头的是什么意思

生产许可证sc开头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中的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生产许可证号sc开头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中的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生产许可证号1般为14位,而且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前3位食品类别编码、4-5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6-7位市(地)代码、8-9位县(区)代码、10-13位顺序码、14位校验码。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的1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1项旨在控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食品生产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5年。SC是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办理SC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有: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3、生产许可证号sc开头是什么意思

生产许可证号sc开头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中的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 生产许可证号1般为14位,而且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前3位食品类别编码、4-5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6-7位市(地)代码、8-9位县(区)代码、10-13位顺序码、14位校验码。



4、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号sc开头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中的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食品生产许可证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机构依法发放。

1、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1)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1格式的《生缺仿产许可证申请表》1式4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例行(型式)试验报告;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1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孝旦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3)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4)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4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5)汇总、审定、发证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伏慎纤知企业。 (6)后处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不用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末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5、生产许可证号sc开头是什么意思

生产许可证号sc开头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中的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食品生产许可证应由县级坦返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食品耐唤生产经营许可的机构依法发放。 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申昌信凯请、受理、现场审查、样品检验、汇总、审定、发证。



6、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号sc开头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中的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食品生产许可证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机构依法发放。

1、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1)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1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1式4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例行(型式)试验报告;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1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3)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4)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4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5)汇总、审定、发证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6)后处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不用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末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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